根據(jù)鹽城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工作需求,鹽城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對2015年6月1日~2017年5月31日年度鹽城市保安服務總公司車輛的駐場維修保養(yǎng)進行公開招標。
一、招標內容 江蘇省鹽城市保安服務總公司汽車維修和保養(yǎng),80輛依維柯(其中:11年左右19輛,12年17輛,13年14輛,14年30輛),12輛轎車主型大眾(服務期限為兩年)。
招標方在保安總公司院內提供簡易修理場所200㎡左右(修理間、休息室、辦公室、保管室等),并給與水電方便。
二、投標人資格條件
1、必須是獲得工商部門頒發(fā)營業(yè)執(zhí)照的具有法人資格企業(yè)。
2、具有江蘇省交通廳核定的二級及以上維修資格的企業(yè)(通過維修行業(yè)管理部門年審)。
3、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行合同能力,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,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,在近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。
4、在鹽城市區(qū)有固定的修理廠,未間斷從事實際汽車修理3年以上,場所面積500㎡以上,并具備汽車維修資質所需的維修設備。
5、高級汽車維修工3名以上,必須有一定維修柴油車經驗的技術人員,提供相關佐證材料,并提供長期駐場授權維修車輛(主機)的合作單位資料。
6、投標申請人近三年內沒有被司法部門或行業(yè)管理部門查處,無不良誠信記錄的;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(yè)、財產被接管、凍結、破產等狀態(tài)。遵守國家和省、市的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政策。
7、承接方必須具備全天候24小時365日3人以上專業(yè)班子駐點(保安總公司院內)服務,隨時開展對招標方自有的92輛車無論位于鹽城市境內何地都能及時提供修理的能力。小修一天內,大修一周內完工。
8、達到招標方關于維修保養(yǎng)的標準、更換配件輪胎機油的標準等合同約定要求。
9、維修裝備設施齊全,技術力量雄厚,文明經營,安全生產且經營業(yè)績較好。
四、招標文件發(fā)放
發(fā)放時間:2015年4月23日至4月30日。
發(fā)放地點:鹽城市解放南路168號313室(招投標辦公室)
發(fā)放方式:投標人自行報名參加
五、開標時間:2015年5月6日15:00時整。
六、開標地點: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三樓會議室
七、招標人情況
名 稱: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: 鹽城市解放南路168號
聯(lián)系人:顧 皓 聯(lián)系電話: 0515-88580075
八、招標人帳戶信息
投標保證金專戶帳戶信息:
開戶名:
開戶行:
帳 號:
鹽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2015年4月23日